山東省環保局介入調查太陽紙業
2008-06-26 08:51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編:張奕波
6月上旬本報報道太陽紙業另有隱藏的排污口后,山東省高層極為重視,高層領導作出批示,要求環保部門調查。
上周,山東省環保局副局長張曉東帶領流域處及環境監測中心等部門人員到達濟寧市開始調查。調查人員沿光府河、楊家河溯流而上。調查人員發現:越往上游走污染越嚴重。
此前太陽紙業公開承認的排污口只有一個,即位于鵝鴨場村北面氧化塘的排污口。排污曝光后,又承認尚有一個位于泗水河底的排污口,對于北廠西南角及白馬河的排污口則堅決否認。該廠指出,北廠排污口確實在2007年以前使用,但現在流動的已經是兗州城市污水。而白馬河的排污口是其他造紙企業所為。
6月24日,記者實地調查發現,位于北廠西南角的污水河道仍沿鐵路路基向南流淌,橫穿鐵路橋下后與生活污水匯合向南流去。而在白馬河上的排污口“消失”了,幾乎干涸的河道里只殘留著一洼一洼的黑液。該排污口被一堆黃土掩埋起來,上面還堆著一蓬野草,往下扒開黃土,水泥管口赫然露出。該排污口距興隆分廠約200米,中間隔著一片莊稼地,東面則是津浦鐵路,白馬河與鐵路平行南下。
離排污口最近的建筑是太陽紙業興隆分廠。當地還有生產衛生紙的小造紙廠,這幾個造紙廠均在興隆分廠的西面,如果要鋪設排污管道,管道須繞道或穿過興隆分廠。太陽紙業指該排污口是當地一家已停產整頓的興盛紙業的排污口。
2006年時,太陽紙業年生產能力為116萬噸,此后產能迅速攀升,該公司更計劃到2010年達到漿紙300-350萬噸的規模。
2006年2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通知(下稱《暫行辦法》),明確要求建設單位必須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
《暫行辦法》在公眾參與的一般要求、組織形式及參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定方面做了詳細規定。要求“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在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過程中,應當在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者重新審核前,向公眾公告如下內容:(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暫行辦法》規定,建設項目在報送環保部門審批前必須向公眾發布信息公告、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并以調查問卷等形式征求公眾意見。記者查遍太陽紙業公司網站,沒有在公開渠道找到新上項目的環評信息,也沒有找到國家規定的環評公示。
太陽紙業環保處告訴記者,他們每個項目都有環評報告書,也都有環評公示,但環評公示于何處,環評調查表的填寫過程則沒有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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