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實施條碼管理辦法 冒用條碼最高將罰三萬
2005-08-29 15:23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據國家質檢總局有關方面的信息,今年10月1日起,我國將正式實施新的《商品條碼管理辦法》。新《辦法》旨在規范商品條碼管理,促進商品條碼在電子商務和商品流通等領域的應用,對冒用、偽造商品條碼的不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
新《辦法》對商品條碼的注冊、編碼設計及印刷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并要求申請使用者(包括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必須提供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和相關經營資質證明。對冒用、偽造他人條碼等違反新《辦法》的行為,最高罰款從1萬元增加到3萬元,進一步加強了市場監督力度。新《辦法》同時規定:從事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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