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困難企業可獲三項補貼
2009-02-12 00:00 來源:新華社 責編:羅鵬
2月5日,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透露,為切實幫助困難企業增強抵御金融危機的能力,廣東省最近出臺政策,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為鼓勵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廣東提出通 過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等辦法,對困難企業實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根據新規定,2009年,廣東省困難企業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視為穩定就業崗位,并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此外,困難企業組織在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轉業轉崗、安全生產等方面職業技能培訓的,培訓所需資金按照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申請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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