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碳復寫紙顯色劑之父走出專利門旋渦
2009-02-20 00:00 來源:大河法制 責編:覃麗妮
“我1997年申請的中國發明專利一直都是讓瑞豐公司無償使用著,并給公司帶來了巨額的利潤,2003年至今稅后總利潤至少有5000萬元,假如按30%的專利許可使用計算,我個人應該拿到1500萬元,但我分文未取。我也曾經在股東會議上提過專利有償許可使用問題,但至今未能解決。”劉宗來說。
“拿專利說事兒”的背后
“其實, 這次專利權屬訴訟只不過是股東之間個人經營理念和個別股東之間利益沖突的總爆發而已。專利是瑞豐公司的命脈所在,誰都清楚,擁有了專利,就等于握住了企業發展的喉嚨。”瑞豐公司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小股東透露。
據了解,瑞豐公司股東之間的裂痕早在2003年就出現了。當時,企業雖然還“蝸居”在租借來的一家破產造紙廠的倉庫里,但已經有了上千萬元的積累,一部分股東恨不得馬上把這些利潤吃光分凈;而總經理劉宗來卻雄心勃勃地主張征地建新廠,干一番大事業。最終,企業搬遷到了現代化的新廠區,但也不可避免負上了銀行部分債務,部分股東一夜暴富的夢想化做了泡影,并由此對劉宗來產生了不滿情緒。
企業發展壯大后,瑞豐公司股東在企業經營理念上再次出現嚴重沖突:總經理劉宗來主張并推行了質量管理體系ISO 9001、環境管理體系ISO 14001認證,主張吸收外部資金和優秀管理人才進入公司,實施科學民主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而部分股東卻把企業視為自己的“提款機“,為所欲為,拒絕外來資金和優秀人才進入公司,參與管理企業。于是,劉宗來就成了個別股東眼中礙手礙腳的“絆腳石”。
矛盾和沖突就這樣在表面依然紅火的瑞豐公司體內潛滋暗長著。終于,私欲泯滅了親情和友情,昔日的師生反目成仇,聚集的矛盾終于開始表面化。
2006年11月1日,瑞豐公司召開了股東大會,公司內部進行股權重組。股權重組的結果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股東由原來的11名變為現在的3人,其中劉宗來占股份達到46%,成為第一大股東,但郭某勾結另一小股東王某,控制著瑞豐公司的全部人、財、物大權。
2006年11月6日,郭某突然把公司正常運轉的行政、財務、合同印章全部收歸自己包里,天天隨身攜帶,一手把持了企業;原本應該在2007年4月份召開的2006年度定期股東大會遲遲不開,劉宗來自2005年以來的股東分紅也遲遲不予兌現。
2007年7月27日,在最大股東劉宗來沒有參會的情況下,瑞豐公司單方召開非法股東會,選舉下一屆董事會;8月6日,郭某操縱該董事會宣布罷免劉宗來的副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劉宗來曾提出要瑞豐公司收購自己的股份和召開股東會議進行協調,但均得不到瑞豐公司的任何答復……事實上,劉宗來作為公司最大的股東,已經被剝奪了瑞豐公司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管理權,被“趕”出了公司。
瑞豐公司一位出賣股權后退出的小股東說,劉宗來是個傳統的老科技工作者,一心撲在科研和事業上,淡薄名利,與世無爭。2003年,美國一家公司愿意開價370萬美元買斷劉的顯色劑的專利許可使用權,劉為了維護中國民族工業和瑞豐公司的利益,毫不動心,給予回絕。在公司里,他長期以來對個別股東爭權奪利行為都是息事寧人,能忍則忍,能讓則讓,以忍讓求和解。但事與愿違,想不到如今發展到自己都要被凈身掃地出門,還要面臨5200萬元的天價索賠訴訟,確實令人感到寒心。
事實上,去年以來,由于劉宗來被排擠,沒有真正掌握核心技術的瑞豐公司的產品質量開始滑坡,2008年已經三次停產,國內部分客戶已經開始拒絕使用瑞豐公司的產品;歐洲客戶先后將瑞豐公司的五批貨物退回,使瑞豐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百萬元人民幣。
一個曾榮獲過河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入圍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正在迅猛發展中的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利益之爭,股東“內訌”開始陷入嚴重僵局。一位了解內情的客戶憂心忡忡地說:如果這種僵局長期不能打破,要不了二、三年,瑞豐公司的命運將不堪設想。
發明人打贏三起“反擊戰”
瑞豐公司的不正,F象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河南省、新鄉市高層領導先后做出批示,指示有關部門盡快平息這場糾紛;
2007年5月,由新鄉市科技局、工商局、知識產權局、新鄉縣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瑞豐公司進行調查。
2007年8月14日,新鄉市工商局經過調查,認定瑞豐公司在2006年4月,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在11名股東未召開股東大會,包括劉宗來在內的6名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郭指使一名股東和司機,偽造股東簽名,騙取工商登記,延長其董事長任期三年。
事情敗露后,新鄉市工商局在新市工商經字(2007)第23號《處罰決定書》中,認定瑞豐公司在變更登記時提交虛假資料,采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違反《公司法》199條規定,責令瑞豐公司進行改正,并對其處以18萬元罰款。
瑞豐公司對新鄉市工商局的處罰決定不服,以瑞豐公司工商登記在新鄉縣工商局,市工商局無管轄權為由,先后向新鄉市紅旗區法院、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08年4月,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新鄉市工商局勝訴。新鄉市工商局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瑞豐公司罰款及加罰滯納金共計142萬元。
與此同時,劉宗來奮起反擊,向新鄉市中級法院提起兩起訴訟:一、請求法院判決2007年7月27日在第一大股東劉宗來未到場的情況下,郭、王擅自召開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議,并選舉郭為董事長的股東會決議無效;并請求法院判決該非法董事會免去劉宗來總經理職務的決議無效。二、要求瑞豐公司支付其2005年應得的稅后股東紅利137萬元。
2008年8月,這兩起訴訟先后經過新鄉市中級法院、省高院兩級審理,終審判決劉宗來勝訴。根據法院判決,瑞豐公司重新召集原董事會會議選舉董事長。2008年9月15日,在4名公司原董事到場或者委托,郭、王等3名股東缺席的情況下,瑞豐公司原董事會選舉劉宗來為公司董事長,公證部門宣布董事出席人數超過法定半數,選舉結果合法有效。在外“流浪”一年多的專利發明人,終于依靠法律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支持。
據了解,由于原董事長郭某等挑起的股東糾紛,使得原本蒸蒸日上、生機勃勃的瑞豐公司,僅僅在一年多時間內,人心浮動,技術骨干跳槽,產品質量嚴重滑坡,財務管理混亂,耗費巨資挑起三場官司,另有100多萬元罰金和滯納金因敗訴被法院強制執行走,瑞豐公司實際上已經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
中國無碳復寫紙顯色劑之父、瑞豐公司新任董事長劉宗來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目前,郭某、王某仍然控制著公司,并拒絕履行省高院的終審、再審判決,拒絕交出公司行政、財務、合同印章。他已經啟動法律手段,盡快入主瑞豐公司,整頓公司亂象叢生的人事、財務、質量狀況,結束“瑞豐浩劫”時代,再創瑞豐公司占領國內外無碳復寫紙顯色劑90%絕對份額的市場雄風。
“拿專利說事兒”的背后
“其實, 這次專利權屬訴訟只不過是股東之間個人經營理念和個別股東之間利益沖突的總爆發而已。專利是瑞豐公司的命脈所在,誰都清楚,擁有了專利,就等于握住了企業發展的喉嚨。”瑞豐公司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小股東透露。
據了解,瑞豐公司股東之間的裂痕早在2003年就出現了。當時,企業雖然還“蝸居”在租借來的一家破產造紙廠的倉庫里,但已經有了上千萬元的積累,一部分股東恨不得馬上把這些利潤吃光分凈;而總經理劉宗來卻雄心勃勃地主張征地建新廠,干一番大事業。最終,企業搬遷到了現代化的新廠區,但也不可避免負上了銀行部分債務,部分股東一夜暴富的夢想化做了泡影,并由此對劉宗來產生了不滿情緒。
企業發展壯大后,瑞豐公司股東在企業經營理念上再次出現嚴重沖突:總經理劉宗來主張并推行了質量管理體系ISO 9001、環境管理體系ISO 14001認證,主張吸收外部資金和優秀管理人才進入公司,實施科學民主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而部分股東卻把企業視為自己的“提款機“,為所欲為,拒絕外來資金和優秀人才進入公司,參與管理企業。于是,劉宗來就成了個別股東眼中礙手礙腳的“絆腳石”。
矛盾和沖突就這樣在表面依然紅火的瑞豐公司體內潛滋暗長著。終于,私欲泯滅了親情和友情,昔日的師生反目成仇,聚集的矛盾終于開始表面化。
2006年11月1日,瑞豐公司召開了股東大會,公司內部進行股權重組。股權重組的結果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股東由原來的11名變為現在的3人,其中劉宗來占股份達到46%,成為第一大股東,但郭某勾結另一小股東王某,控制著瑞豐公司的全部人、財、物大權。
2006年11月6日,郭某突然把公司正常運轉的行政、財務、合同印章全部收歸自己包里,天天隨身攜帶,一手把持了企業;原本應該在2007年4月份召開的2006年度定期股東大會遲遲不開,劉宗來自2005年以來的股東分紅也遲遲不予兌現。
2007年7月27日,在最大股東劉宗來沒有參會的情況下,瑞豐公司單方召開非法股東會,選舉下一屆董事會;8月6日,郭某操縱該董事會宣布罷免劉宗來的副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劉宗來曾提出要瑞豐公司收購自己的股份和召開股東會議進行協調,但均得不到瑞豐公司的任何答復……事實上,劉宗來作為公司最大的股東,已經被剝奪了瑞豐公司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管理權,被“趕”出了公司。
瑞豐公司一位出賣股權后退出的小股東說,劉宗來是個傳統的老科技工作者,一心撲在科研和事業上,淡薄名利,與世無爭。2003年,美國一家公司愿意開價370萬美元買斷劉的顯色劑的專利許可使用權,劉為了維護中國民族工業和瑞豐公司的利益,毫不動心,給予回絕。在公司里,他長期以來對個別股東爭權奪利行為都是息事寧人,能忍則忍,能讓則讓,以忍讓求和解。但事與愿違,想不到如今發展到自己都要被凈身掃地出門,還要面臨5200萬元的天價索賠訴訟,確實令人感到寒心。
事實上,去年以來,由于劉宗來被排擠,沒有真正掌握核心技術的瑞豐公司的產品質量開始滑坡,2008年已經三次停產,國內部分客戶已經開始拒絕使用瑞豐公司的產品;歐洲客戶先后將瑞豐公司的五批貨物退回,使瑞豐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百萬元人民幣。
一個曾榮獲過河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入圍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正在迅猛發展中的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利益之爭,股東“內訌”開始陷入嚴重僵局。一位了解內情的客戶憂心忡忡地說:如果這種僵局長期不能打破,要不了二、三年,瑞豐公司的命運將不堪設想。
發明人打贏三起“反擊戰”
瑞豐公司的不正,F象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河南省、新鄉市高層領導先后做出批示,指示有關部門盡快平息這場糾紛;
2007年5月,由新鄉市科技局、工商局、知識產權局、新鄉縣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瑞豐公司進行調查。
2007年8月14日,新鄉市工商局經過調查,認定瑞豐公司在2006年4月,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在11名股東未召開股東大會,包括劉宗來在內的6名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郭指使一名股東和司機,偽造股東簽名,騙取工商登記,延長其董事長任期三年。
事情敗露后,新鄉市工商局在新市工商經字(2007)第23號《處罰決定書》中,認定瑞豐公司在變更登記時提交虛假資料,采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違反《公司法》199條規定,責令瑞豐公司進行改正,并對其處以18萬元罰款。
瑞豐公司對新鄉市工商局的處罰決定不服,以瑞豐公司工商登記在新鄉縣工商局,市工商局無管轄權為由,先后向新鄉市紅旗區法院、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08年4月,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新鄉市工商局勝訴。新鄉市工商局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瑞豐公司罰款及加罰滯納金共計142萬元。
與此同時,劉宗來奮起反擊,向新鄉市中級法院提起兩起訴訟:一、請求法院判決2007年7月27日在第一大股東劉宗來未到場的情況下,郭、王擅自召開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議,并選舉郭為董事長的股東會決議無效;并請求法院判決該非法董事會免去劉宗來總經理職務的決議無效。二、要求瑞豐公司支付其2005年應得的稅后股東紅利137萬元。
2008年8月,這兩起訴訟先后經過新鄉市中級法院、省高院兩級審理,終審判決劉宗來勝訴。根據法院判決,瑞豐公司重新召集原董事會會議選舉董事長。2008年9月15日,在4名公司原董事到場或者委托,郭、王等3名股東缺席的情況下,瑞豐公司原董事會選舉劉宗來為公司董事長,公證部門宣布董事出席人數超過法定半數,選舉結果合法有效。在外“流浪”一年多的專利發明人,終于依靠法律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支持。
據了解,由于原董事長郭某等挑起的股東糾紛,使得原本蒸蒸日上、生機勃勃的瑞豐公司,僅僅在一年多時間內,人心浮動,技術骨干跳槽,產品質量嚴重滑坡,財務管理混亂,耗費巨資挑起三場官司,另有100多萬元罰金和滯納金因敗訴被法院強制執行走,瑞豐公司實際上已經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
中國無碳復寫紙顯色劑之父、瑞豐公司新任董事長劉宗來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目前,郭某、王某仍然控制著公司,并拒絕履行省高院的終審、再審判決,拒絕交出公司行政、財務、合同印章。他已經啟動法律手段,盡快入主瑞豐公司,整頓公司亂象叢生的人事、財務、質量狀況,結束“瑞豐浩劫”時代,再創瑞豐公司占領國內外無碳復寫紙顯色劑90%絕對份額的市場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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