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腦打印公司指稱富士施樂涉嫌走私
2005-10-31 11:35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飛
在近日開庭的富士施樂公司訴上海電腦打印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打。┩锨坟浛畹脑V訟案中,被告方上海打印向有關方面出示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的復印件,上海打印藉此指稱富士施樂涉嫌走私。
據了解,該件是2005年4月27日申報的富士施樂實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經由上海星浦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產品的報關單。商品名稱、規格為“激光打印機(不帶復印功能,非印刷用)2664KGS施樂DC8000”,數量2臺,用途為“企業自用”。
據上海打印楊偉光總經理介紹,這份“來之不易”的報關單,是富士施樂公司今年8月向一家浙江公司出售設備時按客戶要求提供的產品報關證明。而根據這一浙江公司提供的資料,今年8月該公司向富士施樂購買的產品為“DC8000彩色數碼印刷機”,這明顯與報關單中所標注的“不帶復印功能,非印刷用”字樣具有不同的含義。
“如果不是他們給錯了報關單,賣錯了產品,那這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富士施樂把數碼印刷設備拆零報關!”楊偉光說。
按照我國相關法規規定,數碼印刷設備的關稅為8%,而打印機產品為零關稅產品。
有關方面登陸富士施樂公司中國官方網站發現,其產品介紹頁面中數碼印刷產品只剩下了DC6060一種。而根據上海市公證處為上海打印所作證據保全公證書內容,8月19日該頁面所羅列的產品還包括涉及到雙方經濟糾紛的DC8000和DC2060等多款“彩色數碼印刷機”。
“他們是本月19日開始更新的網站內容,幸好我們提前保全了證據。”楊偉光說,他認為這也是證明富士施樂在進口手續不完備情況下出售數碼印刷機的一個有力證據。
“現在就看富士施樂的官司按怎樣的合同來打了,如果按照買賣合同,那么它們出售給我們的設備沒有有效入關證明,合同就是非法的;而如果按租賃來打,他們最多被發現超范圍經營,但這樣一來中國近300家企業所購買的價值幾億元的設備,就全部變成了富士施樂公司的資產,中國的企業會答應嗎?”楊偉光說。
據了解,該件是2005年4月27日申報的富士施樂實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經由上海星浦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產品的報關單。商品名稱、規格為“激光打印機(不帶復印功能,非印刷用)2664KGS施樂DC8000”,數量2臺,用途為“企業自用”。
據上海打印楊偉光總經理介紹,這份“來之不易”的報關單,是富士施樂公司今年8月向一家浙江公司出售設備時按客戶要求提供的產品報關證明。而根據這一浙江公司提供的資料,今年8月該公司向富士施樂購買的產品為“DC8000彩色數碼印刷機”,這明顯與報關單中所標注的“不帶復印功能,非印刷用”字樣具有不同的含義。
“如果不是他們給錯了報關單,賣錯了產品,那這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富士施樂把數碼印刷設備拆零報關!”楊偉光說。
按照我國相關法規規定,數碼印刷設備的關稅為8%,而打印機產品為零關稅產品。
有關方面登陸富士施樂公司中國官方網站發現,其產品介紹頁面中數碼印刷產品只剩下了DC6060一種。而根據上海市公證處為上海打印所作證據保全公證書內容,8月19日該頁面所羅列的產品還包括涉及到雙方經濟糾紛的DC8000和DC2060等多款“彩色數碼印刷機”。
“他們是本月19日開始更新的網站內容,幸好我們提前保全了證據。”楊偉光說,他認為這也是證明富士施樂在進口手續不完備情況下出售數碼印刷機的一個有力證據。
“現在就看富士施樂的官司按怎樣的合同來打了,如果按照買賣合同,那么它們出售給我們的設備沒有有效入關證明,合同就是非法的;而如果按租賃來打,他們最多被發現超范圍經營,但這樣一來中國近300家企業所購買的價值幾億元的設備,就全部變成了富士施樂公司的資產,中國的企業會答應嗎?”楊偉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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