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建設項目整改逾期者將受處罰
2009-09-10 14:22 來源:大慶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8日,在大慶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會上,我市環保部門對目前全市存在問題的環保建設項目發出了“限改令”。
【我要印】訊:承諾的目標要實現,誰出現問題誰擔責任;存在問題的項目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者將受到嚴肅處罰。8日,在大慶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會上,我市環保部門對目前全市存在問題的環保建設項目發出了“限改令”。
環境保護關乎百姓利益,營造天藍、水清、草綠、空氣清潔的環境就是給百姓最大的實惠。那么,目前,我市環保建設項目還存在哪些問題?8日,在全市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會上,環保部門對8月12日至25日,檢查松花江流域規劃項目和減排項目推進落實情況,重點排污企業達標排放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集中匯報。
此次檢查工作中,全市8個工業園區,47家重點企業,12家造紙企業被納入重點檢查范圍,檢查項目總計344個,同時,還對9個松花江流域規劃項目和減排項目進行了集中檢查。從檢查結果看,多數排污單位環保法制觀念和治污責任感明顯增強,一些建設項目進度比計劃有所提前,部分撤銷的項目也順利通過了省發改委和環保廳的批準,大部分企業的各項污染物能夠達到達標排放。
然而,有成績也有問題。個別項目實際完成進度與匯報情況差距較大,一些工業園區沒有按要求編制規劃環評,項目所需的相應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等環境基礎設施配備不夠完備,未批先建的項目依然存在,有的項目甚至已經投產。另外,個別項目的固體廢物處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隱患。
為此,會上市環保部門,要求各項目和企業要做到重信守諾,承諾的目標要實現。同時,針對匯報中存在的問題,市環保部門則明確表態,對每一個存在問題的項目和企業給出了具體的整改時限,逾期未完成者,市環保部門將給予相應處罰,尤其是一些重點環保建設項目在規定期限內仍未達標,將被責令停產治理。
會上,環保部門還通報了省委、省政府考核我市主要領導責任指標環保部分落實情況,發布了我市松花江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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