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嚴查藥品包裝 禁止商品名
2006-03-28 08:42 來源:燕趙都市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據新華社電 從4月1日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利用2個月時間在全國范圍內對上市藥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查處過度強化藥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等違法行為。
根據有關規定,一個藥品可以同時標注通用名和商品名,前者用來表達藥品的主要化學成分,后者則是企業根據營銷需要注冊的名稱。近年來,一些企業過度強化藥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趁機夸大療效、提高售價。
以下行為被列為這次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藥品通用名未用中文顯著標示的或不標注藥品通用名稱的;藥品通用名稱與商品名稱用字的比例小于1:2的;藥品通用名稱與商品名稱之間無空隙,出現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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