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包裝不得弱化通用名
2006-03-29 08:39 來源:新華社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據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 從4月1日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利用兩個月時間在全國范圍內對上市藥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查處過度強化藥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等違法行為。
根據有關規定,一個藥品可以同時標注通用名和商品名,前者用來表達藥品的主要化學成分,后者則是企業根據營銷需要注冊的名稱。近年來,一些企業過度強化藥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趁機夸大療效、提高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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