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踊蹿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用戶名
  • 密碼
  • 產品
供應
求購
公司
資訊
展會
評論訪談專題話題印搜動態
國內國際環保視頻產品導購
活動展會設備印品世界
行業動態企業動態營銷電子商務政策法規統計商機
印前印中印后包裝器材耗材油墨
膠印數碼標簽CTP紙箱創意絲印柔印其他
展會專題企業專題資訊專題技術專題
文化人物社會
展會預告會議預告展會資訊國內展會國際展會推薦展會
印刷包裝絲印
印刷包裝絲印
印刷包裝絲印
您當前位置: CPP114首頁> 新聞頻道> 國內> 正文

電子閱讀器兩大品牌對簿公堂

2010-12-23 15:59 來源:羊城晚報  責編:張健

摘要:
業界有人形容這兩者之爭是電子閱讀產業“后起之秀與鼻祖之爭”。

  【CPP114】訊:國內電子閱讀器產業兩大巨頭最近燃起戰火。“易博士”在北京起訴“漢王”,理由是漢王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宣稱其電紙書支持易博士的EBA專用格式,然而卻沒有得到“易博士”任何使用授權。“易博士”要求“漢王”賠償700萬元并公開賠禮道歉。“漢王”則反訴:“易博士”董事長楊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講話給“漢王”造成重大傷害,要求賠償100萬元。該案頗受業界及公眾關注,北京市第一中院最近已受理該案。   

  “漢王”和“易博士”是國內電子閱讀器兩大品牌。“易博士”是廣州金蟾軟件研發中心有限公司旗下產品,該公司2001年率先進入電子閱讀產業,堪稱國內業界“鼻祖”。而2007年才決定進軍電子閱讀產業的“漢王”,由于營銷得當,短時間內就占據了市場優勢份額。因而業界有人形容這兩者之爭是電子閱讀產業“后起之秀與鼻祖之爭”。

  易博士:漢王欺騙股民

  “易博士”在針對“漢王”的起訴書中稱,“漢王”在2008年7月2日在中國證監會披露的《首發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公開宣稱:漢王的“電子紙智能讀寫終端”具備支持“易博士”電子書專用的“EBA”格式文件的功能。EBA標準格式由“易博士”研發。“漢王”數次在公開發表的文件注明支持該項技術。今年2月,“漢王”在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的《招股意向書》及《招股說明書》中,再次作出支持“易博士”EBA專用格式的宣傳。

  “易博士”董事長楊洪表示:“我們并沒有在這方面進行任何合作,漢王的行為是在欺騙股民。” 楊洪稱,發現“漢王”招股書的上述表述后,“易博士”今年3月曾主動與其進行協商,要求“漢王”向股民澄清,并按招股書上的描述向“易博士”支付700萬元“EBA格式授權使用費”。但“漢王”拒絕了全部要求。雙方隨后簿公堂。

  “易博士”在起訴書上還稱:實際上漢王任何一款電子閱讀器均不支持EBA格式,其行為誤導消費者,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已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明確禁止的“虛假宣傳”,給“易博士”造成重大損失。
  漢王:只是如實描述

  對招股書“虛假宣傳”的控訴,“漢王”公司通過律師進行答復,稱曾在2007年與“易博士”簽訂開發保密協議,可就EBA格式文本進行研究測試。“經測試發現,漢王電子閱讀器裝載EBA軟件后,完全可用電子紙智能讀寫終端對EBA格式的文本進行閱讀。也就是說,在硬件上,“漢王”產品的電子紙智能讀寫終端在閱讀EBA格式的文本時不存在任何技術問題,并已具備了相應功能”。

  答復稱,“漢王”公司在上市招股說明書中對“漢王”產品相關功能進行披露時,如實對其上述功能特點進行了完整的描述。這并不代表“漢王”公司已在其產品中使用了EBA軟件,更不構成對“漢王”產品的虛假描述。

  此外,“漢王”還對“易博士”提起反訴。按“易博士”董事長楊洪在新浪微博上的說法,反訴的理由是楊洪在接受某家媒體采訪時給“漢王”造成重大傷害,“漢王”因此要求“易博士”賠償100萬元,并公開道歉。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新聞出版總署檢查驗收九江農家書屋工程
  
閻曉宏出席中華商務為山東捐建農家書屋儀式
  
時代出版簽四千萬農家書屋供貨合同

分享到: 下一篇:我國數字出版業呈高速增長態勢
  • 【我要印】印刷廠與需方印務對接,海量印刷訂單供您任意選擇。
  • 【cpp114】印刷機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對接,讓客戶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購低于市場價5%-20%的印刷耗材,為您節省成本。
  • 【印東印西】全國領先的印刷品網上采購商城,讓印刷不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