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印刷業的未來不是非法仿造印刷設備
2006-06-10 09:26 來源:中國工業設備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印刷業里非法仿造現象嚴重,不僅在印機制造領域,即使印機配套設備的仿造也非常普遍。
陳平(化名),是某專業生產與輪轉機相配套的十字定位打孔機和清粉器的臺資制造企業(以下簡稱“陳平公司”)的負責人,他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2003年,山東某冠名為“制造商”的企業(以下簡稱“山東公司”)仿造了阿平公司的十字定位打孔機,以2萬元價格出售,僅相當于陳平公司產品市場價格的1/2。十字定位打孔機有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為印前的制版“套準”,一個客戶買了山東公司的產品后,發現無法套準,便把情況反映給阿平。阿平非常氣憤,和律師商量解決辦法。
經過調查發現,山東公司只是“一人公司”,根本不是符合《經濟法》所規定的企業成立的條件:要著嚴格的組織結構;符合要求的注冊資本;生產經營場所;符合規定的員工。
臺灣人雖然性格溫沉,但顯然處事已經激怒了阿平,雖然律師已經提醒他,即便最后贏得官司,也可能出現山東公司“沒有可執行財產”,但陳平已經被激怒,他暗暗下決心,一定要讓事情水落石出。突然,一件事情讓陳平措手不及,該公司1993年即已經申請了專利的十字定位打孔機還有幾個多月就要“到期”了,原來,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在中國大陸申請專利,專利受保護的有效時間只有十年。如果保護期一過,阿平公司的專利便不再受到法律保護,而律師要調查取證,向法院起訴,法院要受理、開庭審理......時間上不饒人。律師一測算時間,等不及法院宣判這宗案件,十字定位打孔機的法律保護期限就已經過去了,山東公司負責人便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的設備沒有侵犯你的知識產權。
心力憔悴的陳平無可奈何地放棄了這宗訴訟。自從阿平公司十年前,從臺灣進入中國大陸以來,就為其十字定位打孔機申請了專利,他以為這樣做,就可以對這款由陳平那科班畢業的弟弟花費三年時間研發出來的產品,實施有效的保護。沒想到的是,在中國大陸會發生那么多令他感覺不愉快的事情。
象山東公司這樣的侵犯其知識產權的事情還有很多。兩位分別來自浙江和江西的員工,在他的公司里干了不到半年就離開了,然后自組公司,干起了仿冒陳平公司產品的“勾當”。如果說這倆人開的公司規模還算小的話,而某陳平公司代理商更是猖獗,在先行代理其產品一段時間后,全盤仿冒陳平公司的產品,以同樣產品系列、加上代理公司名字打著代理公司的“牌子”銷售,還利用其寵大市場資源,一度壟斷了某區市場。
“雖然設備仿造現象在西方國家也有,但中國比較嚴重。我建議中國政府加以整治,否則我們不敢進中國。”有著產品多次被侵權經歷的阿平心有余悸地對筆者說,陳平還說,該公司有三款先進的設備不敢在大陸生產,而在臺灣生產,原因就是害怕一旦在大陸生產,就會被仿造,一些著名的海外印機制造商,好的設備往往都不敢在大陸生產。
不過,即便產品不在大陸生產,只要仿造者能夠近距離接觸印刷設備,然后利用儀器精確地量出各種零件的尺寸大小和位置關系,然后加工零件、重新組裝,一臺“測繪模仿”的設備便誕生了……在中國,非法仿造者無窮不入。
中國印刷設備(包括配套設備)的水平相比之下落后于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但是,要提高設備水平,是非法仿造別人的設備呢?還是走合資、合作或引進設備“正途”去學習。前者“節省成本”,但是非法仿造別人的設備,等同于侵犯知識產權。非法仿造設備的現象得不到切實的整改,將會助長中國部分印刷從業人員的“畸型心態”,嚴重損害外商在華投資的切身利益,動搖外商對在華投資的信心,使中國在國際上的形象大打折扣。中國的印刷業的從業人員,也會因為這種短視的“畸型心態”,而放松自主研發的步伐,進而影響中國印刷業從印刷大國走向印刷強國的進度。
我們政府應該拿出切實有力的措施,來整治非法仿造設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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