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6年包裝行業高新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的通知
2006-07-25 17:56 來源:中國包裝聯合會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 (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包裝行業高新技術研發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107號),為做好2006年包裝行業高新技術研發資金(以下簡稱研發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目標
有利于鼓勵包裝行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節約資源、能源,加強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加快發展循環經濟,鼓勵自主創新,積極開發新產品和采用新技術,提升包裝裝備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促進我國包裝行業健康發展。
二、支持重點
(一)包裝材料及制品。重點是具有國際水平或填補國內空白的新型包裝材料和包裝制品;利用再生資源,廢、舊資源和農業廢棄物制造的包裝材料及制品;易于回收、再利用或能完全降解的包裝材料及其他環保型包裝材料或制品;代木、節木包裝材料及制品。
(二)包裝設備及裝備。重點是具有自主創新、具有國際競爭力,提升我國包裝裝備水平的項目;可以全部或部分替代進口的項目;新型包裝材料生產線及其成型設備和后續加工設備;包裝廢棄物再生處理及綜合利用設備;包裝檢測、檢驗儀器和設備;高性能、高精度包裝機械及包裝印刷機械。
(三)包裝技術。重點是在包裝行業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新工藝、新技術;包裝廢棄物的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技術;節約資源的減量化技術;防止或減少環境污染的生產技術;清潔生產技術及其他基礎、共性包裝技術。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企業必須符合財企[2005]107號文第三條規定的條件。已獲得研發資金支持的項目一般不得連續申報;2005年申報但未獲得研發資金支持的項目,如無重大突破、創新,不得再次申報。
(二)申報項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
(三)為統一申報格式, 申請研發資金的企業應填寫統一的申報表, 申報表電子文檔可在中國包裝聯合會網站上下載 (www.cpf.Org.cn)。
(四)申報項目材料一式七份,按A4紙張尺寸分別裝訂成冊,電子文件一份(需與紙質文件一致)。
(五)省級財政部門委托同級包裝技術協會對本地區范圍內申請企業的資格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嚴格把關,經審核通過后報送財政部,上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
(六)資金申請報告和申報項目材料報送財政部的截止日期為2006年7月31日。
四、組織管理
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包裝技術協會要認真總結上年項目申報的工作經驗,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公開組織項目、嚴格審查資料、科學評估論證。要加強溝通與配合,協商解決項目中報中的問題,確保申報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同時,要做好項目資金落實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檢查工作,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或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的企業,將取消該企業資金申報資格,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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