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成不定時炸彈 光有標準是不夠的(CPP114觀點)
2006-07-31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王斌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中華印刷包裝網 王斌
近年來,啤酒瓶爆炸傷人事件頻頻發生,如今年5月24日,消費者陳先生在飲用時,啤酒瓶忽然爆炸,致使右眼被炸傷,傷勢嚴重。6月19日,消費者吳女士剛從箱里拿出幾瓶啤酒,其中一瓶忽然爆炸,玻璃傷了吳女士的左腿,流血不止。7月28日晚,在望城含浦鎮一家人正在舉行生日晚宴,突然一瓶放在地上的啤酒發生爆炸,碎裂的玻璃飛濺炸傷3人……如今,正值盛夏時節,啤酒瓶爆炸更是到了高峰期,這個危及老百姓人身安全的問題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據專家分析,引起啤酒瓶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回收瓶超期服役。國家規定禁止非B瓶啤酒生產銷售,并建議B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但目前仍有非B瓶和大量超期服役的B瓶混斥于流通市場。啤酒瓶使用期限過長,容易引起瓶體擦傷、劃痕和材質的老化,造成抗壓力下降。二是啤酒瓶消毒不徹底,再次使用后,酵母在瓶中二次發酵形成較大內壓。三是普通啤酒瓶質量不過關。從消費者投訴反映的情況看,啤酒瓶爆炸事故都集中在普通啤酒瓶,精裝啤酒很少發生爆炸。原因是一些生產企業為節約成本,購買了質次價低的B瓶。四是運輸、貯藏方式不合理。一些啤酒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瓶裝啤酒捆扎出廠,啤酒瓶運輸過程中極易發生劇烈碰撞,加上運輸中又粗暴操作,造成隱性裂痕,啤酒瓶的機械強度大大降低,加大了爆瓶的可能性。五是啤酒貯藏不當,如溫度過高或暴曬,瓶內氣體膨脹、氣壓過高就可能發生爆炸。啤酒降溫速度過快,溫差驟變,引起瓶體抗壓力下降,加上不小心碰撞,同樣容易導致爆炸。
啤酒瓶爆裂事件年年都有發生,有關部門早就出臺相關規定:玻璃啤酒瓶必須具有“B”字標記,一般使用期限為2年。然而,一些啤酒生產企業并沒有嚴格按照規范使用B瓶,有的甚至超期使用。去年二季度,國家曾對啤酒瓶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在這次抽查中不合格的項目主要是啤酒瓶抗沖擊、耐內壓力兩個指標。2005年11月23日,在上海舉行由全國日用玻璃搪瓷標準化中心主辦的《啤酒瓶》國家標準修訂討論會。討論會上,行業專家和相關企業對《啤酒瓶》國家標準討論稿逐條進行研究,通過標準來規范玻璃制瓶行業和啤酒行業的發展。
然而,光有標準是不夠的,標準需要各方來支持。啤酒瓶爆裂事件不斷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隨著大城市監管力度的增強,一些劣制啤酒瓶逐漸涌向大城市的遠郊區縣及中小城市。一些啤酒生產商甚至把那些非B字瓶,或者已經超過服役期限的B字瓶,灌上啤酒,成捆地運到農村去。而在各地農村,啤酒瓶又呈現供不應求局面,這也使得質量不好的瓶子有一定的銷路;同時,我們也看到,啤酒企業壓價,玻璃企業競價,導致某些玻璃企業無原則地降低成本,使得產品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另外,一些中小企業體制不健全、設備簡陋、工藝落后、資金匱乏、管理不到位,產品質量無法得到保證;甚至一些知名企業的產品質量也嚴重下滑。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根本的解決,啤酒瓶爆裂事件是得不到有效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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