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鹽因包裝漲價召開價格聽證會很有必要
2006-10-24 09:32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繼9 月20 日河南省鄭州、開封等地因碘鹽調換包裝而漲價后,9 月22 日,山西省的紙塑包 裝精碘鹽也開始漲價。所不同的是,河南省的小包裝精碘鹽每500 克零售價由原來的0.8 元,上 漲到1 元,而山西省的精碘鹽每袋仍為1 元,只是每袋重量由500 克變成了400 克。上漲幅度均 超過了20%。對此,雖然不少百姓表示尚可接受,可也透著一臉的無奈。因為食鹽同樣屬于壟斷 經營,就像石油漲價一樣,說漲就漲,沒得商量。
碘鹽是人們的生活必需品,誰都離不開。要說石油漲價只涉及一部分消費者外,碘鹽漲價則 會涉及到每一位吃飯的人。而這次漲價的理由并不是鹽價的直接上漲,而是以更換包裝為理由, 價格上漲了20%。
我國的《價格聽證會辦法》規定,“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 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制定與調整價格時,應當進行聽證”。
既然自來水、天燃氣、居民用電等價格的調整要舉行聽證會,那么,作為國家壟斷經營的食 鹽,其價格制定與調整更應該進行聽證,何況此次價格上調并不是因為精碘鹽增加了生產成本, 而是因為把原來的塑料包裝更換為紙塑包裝而漲價。同時,我國的《食鹽價格管理辦法》也明文 規定,“制定或調整食鹽價格應進行成本調查,聽取消費者與食鹽經營者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據報載,今年6 月,廣州的食鹽市場上就曾出現了市民搶購食鹽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物價部 門出臺了一個《紙塑小包裝食鹽定價及小工業鹽調價方案(征求意見稿)》。對此,廣東省物價局表 示:“這次并非是加碘鹽價格上漲,而是對一種新包裝食鹽重新定價!边@話一聽就非常明白,并 不是食鹽漲價,而是包裝漲價。那么,這包裝是不是非換不行?即使非要換,少漲些行不行?何不 聽聽消費者的意見。話又說回來了,廣州的調價方案征求意見稿出臺以后,其實施時間至少在9 個月以后,應該說在正式實施之前,還是應該召開聽證會。這樣,才能既依法辦事,又順從民意。 那么,為什么這么多的省份因精碘鹽調換包裝價格上漲而不召開聽證會呢?其主要原因是“人 均負擔并不重”。據河南省鹽業部門解釋說,根據測算,精碘鹽價格調整后,以人均每年吃鹽5 公斤計算,每人每年只多支出2 元錢。言外之意,消費者因精碘鹽換包裝而價格上漲并多花不了 幾個錢,人們并不在乎,聽證不聽證也無所謂。可是事實并非如此,因為如今漲價的絕不僅僅是 一個精碘鹽,電費、水費、煤氣費、交通費、物業費都在不同程度地上漲,加在一塊就會讓消費 者不堪負重。何況,僅河南省就有近一億人口,每人漲2 元,一年就是兩個億,還少嗎?再說了, 僅僅換一個包裝就漲幅超過20%,那這包裝以后還換不換,為何不換質優價廉的,如果每年一換, 那老百姓可真受不了。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而“群眾利益無小事”也是我 黨的執政理念,更何況食鹽是老百姓一日三餐都無法離開的東西。漲價的消息傳出之后,無論是 發達城市廣州,還是處于中西部的河南、山西等省份,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食鹽搶購風潮,這再 一次充分說明,許多老百姓對每袋漲兩毛錢也是特別在意的。對此,物價部門、鹽業部門不知道 如何評價?
當然,因為更換包裝造成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而召開聽證會,也許是史無前例,但是這種事 既然出現,就應該做到有令有行。既然國家已有明文規定,相關部門就必須嚴格執行。如果對己 有利就執行,對己無利就不執行,那么,制定法律法規又有何用?《價格聽證會辦法》不也成為 一紙空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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