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價兩塊五收費兩塊八 超市標簽戲法讓消費者犯糊
2013-08-13 08:53 來源:襄陽網 責編:錢瑩
- 摘要:
- 8月12日,孟女士在好鄰居超市輕紡店購物遇到一樁怪事:商品標簽上明明標價2.5元,最后結賬時超市收銀員卻收2.8元。
【CPP114】訊:8月12日,孟女士在好鄰居超市輕紡店購物遇到一樁怪事:商品標簽上明明標價2.5元,最后結賬時超市收銀員卻收2.8元。
孟女士說,昨日中午,她在好鄰居超市輕紡店購物,一瓶500ml的冷凍芬達橙味汽水標價2.5元,可結賬時收銀員收取了2.8元。記者隨她來到超市,在冰箱內擺放的都是500ml的芬達橙味汽水,但售價標簽上注明的卻是芬達蘋果味汽水,價格是2.5元。
該超市負責人黃文紅解釋,上午冰箱內有蘋果味汽水,售價是2.5元。蘋果味汽水賣完了,換上了橙味汽水,橙味汽水價格是2.8元,標簽未來得及更換。
12358投訴中心稱,超市內商品標簽與商品不一,違反價格法。違規行為一旦被查實,將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市民遇到此類現象,可撥打12358投訴。
- 相關新聞:
- ·食品轉基因標識何時掀起“蓋頭”來 2013.08.12
- ·石家莊質監系統規范食品標簽標識 2013.08.09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