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羊皮紙行業標準
2005-08-11 00:00 來源:中華印包網 責編:ge ran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羊皮紙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供食品、藥品、消毒材料的內包裝用紙,也適用于其它需要不透油和耐水性的包裝用紙。
2 引用標準
GB 450 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
GB 451.1 紙和紙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測定法
B 451.2 紙和紙板定量的測定法
GB 451.3 紙和紙板厚度的測定法
GB 453 紙和紙板抗張強度的測定法(恒速加荷法)
GB 454 紙耐破度的測定法
GB 457 紙耐折度的測定法
GB 462 紙和紙板水分的測定法
GB 1541 紙和紙板塵埃度的測定法
GB 1545.2 紙、紙板和紙漿水抽提液pH的測定法
GB 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GB 3561 食品包裝用紙衛生檢驗方法
GB 10342 紙張的包裝和標志
GB 10739 紙漿、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3 產品分類
3.1 食品羊皮紙分為卷筒紙和平板紙。
3.2 根據用戶要求可經過甘油處理及生產各種顏色的食品羊皮紙。
4 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4.1 食品羊皮紙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4.2 尺寸按合同規定,偏差不許超過±3mm,偏斜度不許超過3mm。
4.3 紙的切邊應整齊。
4.4 紙張的纖維組織應均勻、符合訂貨合同規定的紙樣。
4.5 紙面應平整,不許有褶子、砂子、破洞、硬質塊和嚴重的皺紋、條痕、臟污點。
表 1
指標名稱 |
單位 |
規定 |
試驗方法 | ||
A等 |
B等 |
C等 | |||
定量 |
g/m2 |
60.0±3.0 45.0±2.5 |
GB451.2 | ||
裂斷長平均 不小于 |
m |
5000 |
4800 |
4500 |
GB453 |
耐破度干不小于
濕 |
kPa |
300
250 |
280
230 |
250
200 |
GB454 |
耐折度干不小于
濕 |
次 |
300
145 |
275
137 |
250
120 |
GB457 |
透油度不大于 |
個/100cm2 |
4 |
附錄A | ||
水抽出物pH |
|
7.0±1.0 |
GB1545.2 | ||
砷含量不大于 |
% |
0.00015 |
GB3561 | ||
鉛含量中不大于 |
% |
0.002 | |||
塵埃度0.2mm2~1.5mm2不多于
大于1.5mm2 |
個/100cm2 |
250 |
270 |
300 |
GB1541 |
不許有 | |||||
水分 |
% |
6.0±1.0 |
GB462 |
4.6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列為二等品,但不得同時超過兩項。
a.裂斷長低于規定10%以內者;
b.耐折度低于規定10%以內者;
c.耐破度低于規定10%以內者;
d.塵埃度超出規定20%以內者;
e.有不影響使用的外觀紙病者。
5 檢驗規則
5.1 以一次交貨的數量為一批,但不多于30t。
5.2 生產廠家應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羊皮紙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件紙交貨時應附有一份合格證。
5.3 產品交收檢驗抽樣檢查按GB 2828的規定進行,樣本單位為“件”或“卷筒”。
5.4 試樣的采取按GB 450之規定進行。
5.5 試樣的處理和試樣標準大氣按GB 10739之規定進行。
5.6 合格質量水平(AQL)按不合格品率計,計數抽樣方案按表2規定。
5.7 需方如對質量有異議,應在到貨后三個月內通知供方對該批產品共同取樣檢驗,如檢驗結果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判為批不合格,由供方負責處理;如檢驗結果符合本標準要求,則判為批合格,由需方負責處理。
表 2
抽樣方案
批量
(件或卷筒) |
正常檢查二次抽樣方案 檢查水平Ⅰ |
不合格分類 | ||||
樣本
大小 |
B類不合格品
AQL=4.0
Ac Re |
C類不合格品
AQL=6.5
A cRe |
A類
不合格 |
B類
不合格 |
C類
不合格 | |
1~25 |
3 |
0 3 |
0 3 |
砷含量
鉛含量
AQL=0 |
裂斷長
透明度 |
定量
耐折度
耐破度
水抽提液pH
水分
塵埃度
外觀質量 |
26~90 |
3 |
0 3 |
- - | |||
5
5(10) |
- -
- - |
0 2
1 2 |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按照GB 10342的規定進行或按訂貨合同的規定進行包裝。
6.2 運輸時應使用帶蓬而且潔凈的運輸工具,嚴防日曬雨淋。
6.3 運輸時不許用鉤吊打包鐵絲,不得將紙件從高處扔下。
6.4 紙張應妥善保管于通風倉庫的墊板上,以防受雨雪和地面濕氣的影響。
附錄A
透油度的測定法(補充件)
A1 試樣的采取和處理應按GB 450和GB 10739的規定進行。
A2 透油度的測定
A2.1 取250mm×250mm一張試樣,放在一疊白色吸水紙上(5~10張)。室溫下用棉花蘸上含有1%洋紅的甘油水溶液,輕輕地涂抹在放在白色吸水紙上預先劃出100mm×100mm方框處的試樣上,縱橫各涂三次,然后在試樣下面的白色吸水紙的方框中計算大于0.25mm的紅色斑點。
A2.2 從每件中取5個試樣作試驗,以5個試樣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結果。
注:甘油水溶液濃度50%。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輕工業部造紙工業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造紙標準化中心歸口。
本標準由山東造紙總廠西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汪仁川 戴萬鵬 張照忠 姜全。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輕工業部標準QB 531-73《食品羊皮紙》和QB 614-73《食品羊皮原紙》作廢。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