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水性油墨企業標準
2005-11-24 09:04 來源:pack.cn 責編:ge yan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柔性版印刷新型水性油墨的品種、技術要求,試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溶性樹脂為主原料,再添加顏料、填料及助劑等經復合研磨加工而得的水性油墨,產品可廣泛應用于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兒童玩具等印刷包裝柔印和凹印領域。
2、引用標準
在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ZAB 17005 印刷油墨產品分類、命名和型號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檢驗方法
GB/T 13217.5-1991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標準方法 初干性檢驗
GB/T 14624.1-1993 油墨顏色檢驗方法
GB/T 14624.2-1993 油墨著色力檢驗方法
QB 559-1983 油墨細度檢驗方法
QB 568-1983 油墨耐乙醇、耐堿、耐酸、耐水檢驗方法
QB 567-1983 油墨穩定性檢驗方法
QB 573-1987 油墨光澤檢驗方法
3、產品分類
按產品顏色可根據要求專色調制,其型號符合ZBA17005的要求。
4、技術要求
本產品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下表要求
項目 |
指標 |
顏色 |
近似標樣 |
細度(um) |
≤20 |
著色力(%) |
90~110 |
粘度(涂料4號杯、秒/25℃) |
50±30 |
初干性(cm) |
30~50 |
耐堿、耐水 |
良好 |
貯存穩定性(5~30℃) |
良好 |
光澤(反射光澤儀60℃) |
﹥40% |
5、檢驗方法
5.1 顏色按GB/T 14624.1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5.2 著色力按GB/T 14624.2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5.3 細度按QB 559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5.4 粘度按GB/T 1723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5.5初干性按GB/T 13217.5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5.6 油墨耐堿、耐水按QB 568進行檢驗。
具體檢驗方法為:取實干后印樣分別浸泡于1%的氫氧化鈉和水中,浸泡24小時后取出,與色樣對比變化。
5.7 貯存穩定性按QB567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5.8 光澤按QB/T 573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6、檢驗規則
6.1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并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
6.2 出廠檢驗項目為顏色、細度、粘度。
6.3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c. 正常生產時,每半年進行一次;
d.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6.4 型式檢驗項目為著色力、光澤、耐堿、耐水和貯存穩定性。
6.5 同一顏色,同期生產的產品為一批,每批取樣不少于50克。并注意樣品的清潔和密封。
6.6 檢驗結果如有不合格項目,應從同批產品中重新取雙倍樣進行復驗,以復驗結果為準,若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6.7 供需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無法協商解決時,可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7、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水性油墨用塑料桶或鐵盒密封包裝,鐵盒再裝入外包裝箱內。
7.2 塑料桶外應貼或印有商標、生產廠家、產品名稱、型號、產品標準號、重量、批號及出廠日期。
7.3 外包裝表面也應有商標、生產廠名、產品名稱、型號、產品標準號、數量、重量、批號、出廠日期及不得倒置的標志。
7.4 產品在符合7.1的包裝要求下,可用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運輸。
7.5 在運輸及搬運過程中,不得拋、摔、碰、撞,以防包裝破損、油墨溢出。
7.6 產品不得露天存放,應在5~53℃溫度的范圍內存放,庫房必須干燥、通風、防止受潮、遠離火源。
7.7 產品在符合7.6的存放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一年,期滿后應重新檢測各項指標是否符合本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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