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限制過度包裝法令放寬、延期
2005-01-06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臺灣環保署推動的「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行政法令因被世界貿易組織(WTO)認定將引發關稅貿易障礙,必須到WTO公告,原訂2006年1月實施的法令,將延后半年實施。
臺灣環保署表示,臺灣自加入WTO以來,「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將是第一個因可能引發貿易及關稅障礙,必須在WTO公告的環保法令。環保署已決定05年1月向WTO提出公告申請,三月即可完成公告程序。
臺灣環保署半年前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草案時,原規定的管制內容相當嚴格,包括所有管制產品的包裝不得多于三層、裝置禮品剩余的禮盒空間比率不能超過百分之廿五、不同材質的包裝材不能混黏使用,例如紙跟塑料不能混合成一種不能拆開的包裝材質。另外包括各種形式的光盤也都在管制范圍內。
這項草案公告后引發業者關切,環保署在半年內舉辦超過卅場的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04年中秋節也針對月餅禮盒包裝全面普查,但最后決定放寬部分規定。
根據新修正草案內容,已將禮盒內可空出來的空間加大,讓業者可以有較多彈性變化禮盒造型設計,另外取消不同材質包裝材不得混用規定。
如果業者愿采用單一材質做為包裝材,裝置禮品剩余的空間比率還可再放寬到百分之卅五。
光盤部分,原規定是包括音樂、電影、計算機程序等各種類型的光盤都要管制,但因業者反映,許多國外進口的音樂及電影光盤都是原版在臺銷售,不得更改包裝,環保署最后決定縮小范圍,只管計算機程序光盤。
臺灣環保署指出,這項法令將分為兩階段實施,06年7月1日為第一階段,先管制糕餅、化妝品、酒、計算機程序著作光盤等禮盒包裝,07年7月1日實施第二階段,進一步管制加工食品禮盒。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