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包裝食品無法識別不得進商場
2005-01-10 00: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1月7日,北京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安全辦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流通領域預包裝食品保質期管理的通知》,對銷售食品標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包裝于容器中上市的食品,《通知》中規定商業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必須具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標簽、標示清楚。此類
食品經營單位應對生產廠家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對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志模糊不清,顧客無法識別的包裝食品,一律不得進貨。
近日,市食品安全辦還下發了《冬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督查活動方案》,把對流通領域預包裝食品保質期的檢查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銷售單位和生產單位將進行曝光,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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