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包裝也要重視國際慣例
2005-02-01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東南亞和南亞部分地區發生地震和海嘯之后,中國發起了迄今規模最大的海外救援行動,贏得了國際社會的好評。然而,因中國的食品包裝標注日期沒有采用國際通行做法,在一些國家引起了不必要的誤解,結果被一些不懷好意的人用來詆毀中國。對此,筆者感慨良多。
首先,溝通是化解歧義和誤解的鑰匙。我們姑且拋開“救助食品事件”背后是否隱含著可能的政治背景不說,為什么這家傳媒在世界人民紛紛向海嘯災區伸出援助之手的時候竟然遺忘了溝通這把鑰匙呢?其次,一切誤會緣于歧義!熬戎称肥录币蛘`會造成的誤導也給我們以啟示和思考:在國際交往中,必須尊重“國際通行做法”的游戲規則。
國內消費者幾乎都有這樣的經歷:超市里的牛奶,鮮奶、酸奶、真空包裝奶等都有不同的保質期限,有7天、3個月、180天、1年的,但包裝上只是打上生產日期。至于什么時候到期,“上帝”們自己算吧!于是,我們在購買食品時都要先在包裝袋上“眾里尋她千百度”,而后根據標注的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完成判斷和取舍。如果有不良商人故意把生產日期或保質期像藏“寶”一樣模模糊糊地印在某個角落,失去演算“機會”的消費者,要么放棄購買,要么寄希望于商家的厚道而糊涂食用。至于提前標注生產日期的黑心手法,更讓人防不勝防。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這條規定的兩可選擇為這次“國際誤會”埋下了伏筆。國內食品包裝的習慣做法是標注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即何時生產、可以存放多長時間,這完全合法;但國際上通行的則是標注失效日期,即有效期至何年何月何日止。一些國家的組織和個人,誤把中國食品標注的生產日期當做有效期,草率地認定中國援助的是過期食品。因為地球人都認識包裝袋上面的阿拉伯數字,而我國食品包裝上的有效期一般使用中文表述,難免會引起“不識漢字真面目”的一些災民的誤解。
在全球化深入發展的今天,各行各業都在說要與國際接軌。許多行業標準接了軌,效果確實很好。但也有的打著與國際接軌的旗號,如小額存款收費、酒店禁止自帶酒水等,即使“罵聲一片”,也要義無反顧地“接軌”。還有的產品從不出口,卻千篇一律標注蹩腳的英文,甚至是漢語拼音說明書,讓人哭笑不得。
由此可見,任何一件小事,都要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與國際慣例接軌。細節昭示本質,筆者希望有關部門從“救助食品事件”的大處著眼,從標注方法的細處著手,盡快修訂法律條文,對限期使用產品一律強制性要求標注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既照顧到中國人的習慣,又與國際習慣相一致。在這些細節上體現人性化的關懷,我們的社會生活才會變得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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