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盛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
2006-12-01 00:00 來源: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聲 明
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并不包括招股意向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招股意向書全文同時刊載于巨潮網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招股意向書全文,并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投資者若對本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咨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發行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
一、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為35,395,986.46元。如本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在2006年度內順利完成,則截至2005年底未分配的滾存利潤及2006年1月1日以后產生的利潤將由新老股東共享。
二、2003年3月28日,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本公司、上海中化網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侵犯其于2002年2月8日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的“中化”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提起訴訟并勝訴。根據法院判決,本公司已于2004年6月18日依法更名為“浙江網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網盛科技”、“公司”、“本公司”),上海中化網絡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11月16日依法更名為“上海涉奇網絡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涉奇”),不再在公司和上海涉奇所有網站和相關服務上使用“中化”二字,支付了經濟賠償并公開致歉。
三、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下列重大風險:
1、互聯網系統風險:互聯網最大的特點是開放性,在給人們帶來便利、快捷的同時,也客觀存在著網絡基礎設施故障、軟件漏洞、鏈路中斷等系統風險,甚至還不排除網絡惡意攻擊引起整個網絡癱瘓的可能性。公司是典型的互聯網企業,目前主要業務和日常經營活動是通過互聯網這個公共平臺實現的,因此,互聯網特有的系統風險也作用于公司。
2、商業模式創新風險:在“會員+廣告”的商業模式下,公司業務收入的增長主要依賴會員數量的增加,這使公司較難長期保持高速的增長;另外,如果公司不能正確判斷、把握互聯網行業的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進行商業模式創新,則可能失去競爭優勢;同時,商業模式創新本身也具有失敗的可能。因此,公司存在商業模式創新風險。
3、系統、數據安全風險:公司嚴重依賴計算機系統的穩定和數據的安全。由于設備和機房故障、軟件漏洞、誤操作或越權操作、網絡攻擊、電力供應、自然災害、恐怖行為、軍事行動等風險因素的客觀存在,公司存在計算機系統、數據安全性方面的風險。
4、依賴核心技術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流失的風險:公司是一個知識密集型的企業,技術研發和商業模式創新工作不可避免地嚴重依賴專業人才,特別是核心技術人員。因此,公司存在依賴核心技術人員的風險。同時,公司也存在核心技術人員流失的風險。2006年11月,公司一名核心技術人員辭職,公司已作出妥善安排。但是,一旦今后發生核心技術人員離職,而公司不能安排適當人選接替或及時補充核心技術人員,將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一定的影響。
5、實際控 制人控制風險:孫德良通過杭州中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杭州中達”)和上海中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上海中化科技”)控制公司83%的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父親孫國明直接持有公司12.34%的股權,為其一致行動人。本次發行后,孫德良先生仍控制公司62.25%的股權,孫國明持有公司9.255%的股權。因此,公司存在實際控制人控制風險。
6、募集資金投向風險:互聯網服務行業的特點決定了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預期業務規模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化工專業搜索信息服務平臺、私有交易平臺和供應商關系管理系統這兩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對公司現有商業模式的一種突破;一旦某個項目開發推廣失敗,相應的已發生的系統研發、設計等費用可能成為公司的沉沒成本;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同時也取決于屆時我國互聯網應用環境和客戶對互聯網服務的接受程度及應用能力。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具有一定的風險。
第二節 本次發行概況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資料
二、發行人歷史沿革及經歷的改制重組情況
(一)有限公司設立
2000年8月7日,孫德良、程素華、鄒鋒雷、俞鋒、朱炯、呂鋼、傅智勇、童茂榮、於偉東共9名自然人以現金出資100萬元設立杭州中化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杭州中化”),股權比例分別為41%,16%、10%、12.50%、12.50%、2.50%、2.50%、1.50%、1.50%。
(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
2001年8月,公司股東孫德良、鄒鋒雷分別將持有的杭州中化41%、4%的股權轉讓給上海中化科技,公司股東程素華、俞鋒、朱炯、呂鋼、傅智勇、童茂榮、於偉東分別將持有的杭州中化5%、4.5%、4.5%、2.5%、2.5%、1.5%、1.5%的股權轉讓給杭州中達;2002年1月,公司股東程素華、鄒鋒雷分別將持有的杭州中化11%、6%的股權轉讓給姜竹芬;2003年8月,上海中化科技將持有的杭州中化14.4%的股權轉讓給杭州中達;公司股東俞鋒、朱炯和姜竹芬分別將其持有的杭州中化8%、8%和17%的股權轉讓給杭州中達。
(三)有限公司增資
2003年9月,杭州中化以2003年6月30日經審計的凈資產2,450.74萬元為基礎,按股東出資比例將未分配利潤和任意盈余公積轉增注冊資本2,050萬元;杭州中達按1.14:1的溢價比以現金出資,認繳注冊資本883.65萬元;陶水娟、呂鋼、傅智勇、陸永康、葉瑞忠、沈培英、童茂榮和於偉東共八名自然人按1.14:1的溢價比以現金出資,認繳注冊資本621.35萬元。
2003年9月26日,杭州中化完成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注冊資本增至3,655萬元。至此,杭州中化十名股東杭州中達、上海中化科技、陶水娟、呂鋼、傅智勇、陸永康、葉瑞忠、沈培英、童茂榮和於偉東持股比例分別為65%、18%、12.34%、1%、1%、0.72%、0.72%、0.72%、0.25%、0.25%。
(四)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
2003年10月27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浙上市 [2003]76號文批準,杭州中化以截至2003年9月30日經審計的凈資產4,500萬元,按1: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總額4,500萬股,整體變更為浙江中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中化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未發生變化。2003年11月7日,股份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注冊號為:3300001010169。
(五)股份公司名稱變更
2004年6月18日,浙江中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更名為浙江網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有關股本的情況
(一)總股本及本次發行的股份
公司總股本4,500萬元,本次擬公開發行1,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
(二)股份鎖定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杭州中達和上海中化科技、孫國明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現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東呂鋼、傅智勇、陸永康、沈培英、葉瑞忠、童茂榮、於偉東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現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作為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呂鋼、傅智勇、童茂榮、於偉東還承諾:在前述承諾期限屆滿后的任職期內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離職后的半年內不轉讓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孫德良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中達和上海中化科技的股權,繼續保持對公司的控制。
(三)發起人、前十名股東、前十名自然人股東的持股情況
截至招股意向書簽署日,公司股東共10名,其持股數量、比例如下:
注:2006年6月,發起人陶水娟去世,根據其遺囑,其配偶孫國明依法繼承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陶水娟外,其余發起人所持股權未發生變動。公司無國有股、外資股、內部職工股。
(四)發行人的發起人、控股股東和主要股東之間的關聯關系
1、杭州中達與上海中化科技同受實際控制人孫德良的控制。
2、發起人陶水娟與實際控制人孫德良之間系母子關系;陶水娟去世后,其所持股份由配偶孫國明繼承,孫國明與孫德良之間系父子關系。
3、呂鋼持有杭州中達4.62%的股份,并擔任其董事、總經理及上海中化科技董事。
4、傅智勇持有杭州中達4.62%的股份,并擔任其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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