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信息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2006-12-07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本屆信息交流大會中公布了信息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條列,全文如下:
一、 本條例的制訂依據是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協會章程和組織工作條例。信息工作委員會遵守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的《章程》和《組織工作條例》。
二、信息工作委員會是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的工作機構。是由印刷及相關行業的專業出版社、報社、期刊雜志社、網站和從事印刷信息服務、教育培訓等會員單位自愿組成。
三、信息工作委員會以服務為工作宗旨,通過信息服務與交流,及時準確地將各類印刷行業信息通過媒體向全行業和社會播報。把行業媒體的宣傳與促進我國印刷行業的整體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是信息工作委員會的重要工作內容。
四、信息服務與信息交流是信息工作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利用展覽會、信息交流會、信息發布會、研討會、論壇、報告會、網站、出版物、信息咨詢等形式,廣泛地開展信息服務與信息交流活動。信息工作委員會在行業內的一些重要活動中,為行業媒體提供交流互動平臺,為企業和媒體的溝通搭建橋梁,通過信息工作委員會組織聯合報道,實現資源共享,使宣傳更具時效性和廣泛代表性,以促進印刷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與發展。
五、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系,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制定并執行行規、行約、規范行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
六、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交辦的各類項目。
七、信息工作委員會根據《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章程》、《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組織工作條例》,結合信息工作委員會具體情況制定《工作條例》。
八、信息工作委員會根據協會《章程》、《組織工作條例》及信息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條例》組織會員開展活動。
九、工作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協會秘書長商有關方面提名,協會理事長聘任。工作委員會專職工作人員,由工作委員會主任提名,協會秘書長聘任。
十、信息工作委員會設秘書長一名,負責處理信息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秘書長由主任提名,協會秘書長聘任。
十一、信息工作委員會不獨立核算,財務工作由上級協會統一管理。
十二、本《工作條例》經協會秘書長審核同意并報理事長批準后,由信息工作委員會會議通過生效。(Tr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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