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將推行散裝食品標簽
2005-08-18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ran
今年12月底之前,河南省每個省轄市都要有1至3個大型超市(商場),推行散裝食品標簽制度。
“一張散裝食品標簽,就是一份超市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消費者購買食品視為簽訂合同,顧客吃了沒有發生問題,超市才算真正履行合同。”8月16日,在省散裝食品標簽規范化試點工作總結暨現場會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松武這樣解釋散裝食品標簽的“法律責任”。3月份,河南省已率先在鄭、汴、洛三市推行散裝食品標簽試點,在試點5個月后,河南省決定將散裝食品標簽試點推廣至18個省轄市。
第二批試點啟動之際,河南省散裝食品標簽將由當初的一種標簽,改為四種標簽,即根據散裝食品的特征與性質,將散裝食品標簽分為:1.食品原料、加工半成品、所有現場制作的即食食品,其他無預包裝食品的標簽;2.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糧類標簽;3.新鮮果蔬類標簽;4.鮮凍畜禽產品及水產品類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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