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綠色食品標簽超期服役
2007-01-16 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王軍光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在京城的眾多超市里,雞蛋、小食品、米面……標有綠色食品標志的商品隨處可見。昨天,記者在一些超市中調查發現,綠色食品“超期服役”的現象相當普遍。
專家表示,辨別綠色食品標志是否過期,可以看標志編號,批準年度是3年前的就屬于無效標志;綠色食品的開始使用時間主要看編號第二個橫杠后面的四位數字。例如編號為LB-33-0308050518A的綠色食品,表示從2003年8月起使用“綠標”,到2006年8月自然終止。我國綠色食品認證發放單位———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標志管理科王華飛對記者表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期限為3年,過期后商家需重新注冊申請。使用3年以上的綠色食品標志,屬無效標志。而一些企業卻為節約成本,繼續使用舊包裝。
在某家超市記者注意到,一款由黑龍江省北大荒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北大荒”精潔米,其規格為10公斤,而其袋子上的綠色食品標志日期為:LB-03-0212081204A,而一款“年輪”玄巖米,規格為5公斤,其綠色食品標志為:LB-03-0212081203A,均表示綠標的開始使用時間為2002年12月,到現在早已經超過法定使用期限。而在另外一家超市里,一款名為興丹精潔米的產品,其綠色食品標志則為LB-18-0201088401,其綠標開始使用時間為2002年1月,其生產日期卻標為2006年11月,顯然是標注不實。
某家中資超市有關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目前超市在進貨時要求企業提供包括食品安全等一系列質檢資料,但是對于綠色食品標志的有效期,超市的把關并不嚴格,只要產品在保質期內就可以。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有關負責人呼吁超市應該加強把關,避免那種對消費者不負責任的不實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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