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和標簽升級換代 藥名印刷非黑即白
2007-02-03 00:00 來源:新聞晨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1月30日,國家食藥監管局發出通知,對2006年3月出臺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的有關問題進行解釋,藥品通用名稱不得使用除黑白外的其他顏色,淺黑、灰黑、亮白、乳白等黑、白色號均可使用,但要與其背景形成強烈反差。
藥品標簽也不得超出說明書的范圍,不得印制暗示療效、誤導使用和不適當宣傳產品的文字和標識。明確不得印制“xx省專銷”、“原裝正品”、“進口原料”、“馳名商標”、“專利藥品”、“xx監制”、“xx總經銷”、“xx總代理”等字樣。
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不能全部注明的,應當標出主要內容并注明“詳見說明書”字樣,不得僅注明“詳見說明書”。注明的“主要內容”應當與說明書中的描述用語一致,不得修改和擴大范圍等。
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的出臺主要針對當前藥品名稱混亂、一藥多名等問題。(di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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