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印刷須用無味油墨
2007-03-20 00:00 來源:中國食品產業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歐洲國家對食品包裝要求頗為嚴格,但目前對用于食品包裝的印刷油墨尚無特定的法規。為此油墨制造商有義務遵守“食品包裝油墨制造方法的要求”。本文介紹目前德國食品包裝油墨制造和使用的要求。
去年在德國發現不同的飲料中有異丙基噻噸酮(ITX)的微量殘余。這種殘余涉及到UV固化油墨中使用的光引發劑。在印刷品卷繞時,通過油墨粘蹭將少量的ITX轉移到未印刷的背面,隨著包裝的制作和裝填也進入食品中。這種情況在社會上引起公眾、政策和主管部門的極大關注。
在歐共體1935/2004號框架規則中,對于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物質作出規定,這些材料和物質無論是印刷或非印刷的,均不允許下列有害成分轉移到食品上:危害人身健康,引起食品成分發生有害的變化,造成食品品質對感覺器官的影響。
法律基礎
迄今對于印刷油墨的極限值、允許或禁用的內含物質和評定方法尚無專門的立法。這種情況促使人們試圖借用技術相近領域的規范。此外,加盟歐洲印刷油墨協會的制造商已經受到“食品包裝印刷油墨制造方法要求”的約束。最重要的評價油墨成分的依據是“2002/72號規范(關于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和物品)”。其中不僅規定了總的遷移極限值,而且也規定了遷移極限值和日用必需品中單個材料最高允許的殘留量。據此對塑料規范中列出和在油墨中使用的材料進行評價。當然,多數油墨原料未列入該塑料規范中。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由印刷油墨制造商規定了統一的制作方法。其中規定了對原料的選擇、其純度的要求和對感官性能的影響(氣味和味道)以及對包裝結構的考慮和印刷過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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