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強化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監管力度
2007-04-03 00:00 來源:中國印刷行業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對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經營、發布活動的監管,打擊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從事非法出版活動的行為。
近年來,我國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發展較快,豐富了廣告形式。但在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經營、發布活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有的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非法經營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有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與期刊出版物的形式特征相混淆,有的在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發布非廣告信息等。這些行為,擾亂廣告市場秩序和出版管理秩序,必須加以整頓和規范。
《通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大對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的監管力度,嚴把準入關,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企業,不得核發《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對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經營、發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以及將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轉讓他人發布經營的違法行為,要依照《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查處。要加強監督管理,對形式和內容違法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依照《廣告法》、《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查處;對涉嫌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從事非法出版活動的,直接移送同級新聞出版行政機關處理。
《通知》明確規定,新聞出版行政機關對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經鑒定屬非法出版物的,要依照出版管理法律法規予以查處:一是含有新聞報道、新聞評論、社會批評、散文、小說、報告文學等內容的;二是具有圖書、期刊、報紙等出版物特征的;三是新聞出版行政機關認為涉嫌非法出版活動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新聞出版行政機關要建立協作機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案件移送、協查工作,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對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進行全面清理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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