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保鮮膜致癌有定論 食品安全應接軌國際標準
2005-10-27 15:18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針對近期爭論的PVC保鮮膜含致癌物質,昨天國家質檢總局公布調查結果稱,目前中國市場上的食品保鮮膜符合國家標準,但PVC保鮮膜有問題。PVC保鮮膜的(DEHA)增塑劑,遇上油脂或高溫時(100℃)容易釋放出來危害身體健康。鑒于如上情況,質檢總局將采取措施,禁止企業在生產PVC保鮮膜時使用 DEHA等,確保消費者身體健康。
從10月13日媒體報道保鮮膜有致癌嫌疑的消息后,廣州、北京、上海等地執法部門迅速發出消費提示并進行抽查,而到10月25日質檢總局公布調查結果,可以說職能部門的反應還是積極的,是對消費者健康負責的態度,值得褒揚。
不過,有報道稱,中國現還在執行的1988年制定的食品包裝標準,雖然也進行了幾次更新,但大多是對其中某些參數的改動,沒有明確限制PVC用于食品包裝。
好在亡羊補牢,這次質檢總局已經著手完善食品保鮮膜產品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對我國現行的25項食品包裝材料衛生國家標準修訂工作進行安排,力爭在較短時間內完成全部修訂工作。
保鮮膜一事再次反映了我國公共衛生的一個軟肋,與國際標準相比滯后和不一致。只是到出現問題時才引起關注,才重新修改和完善相應的法規,從不粘鍋的特氟龍致癌、三氯生致癌、炸薯條含致癌物到現在的保鮮膜致癌風波,莫不如此。而與國際標準不一致同樣是導致許多有害我國人民生命和健康的標準和行為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正如以前日商為其汽車車禍辯護說中方沒有汽車召回一樣,這次日方同樣回復,中國并沒有禁止生產PVC膜。也就是說,因為我們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所以他們可以生產和向我國出口保鮮膜。
進一步追究,我國公共衛生標準與國際不接軌的深層原因還在于“重治療,輕預防”的觀念。只要不出事,就得過且過,沒有必要深究,出了事后再想辦法解決。正因為如此,我國在公共衛生和預防上的資金不到位,以致該下大工夫大本錢來制定各種公共衛生標準的科學實驗和研究成為無米之炊,這其中也包括保鮮膜的衛生和安全標準的研究資金一直不能保證。比如,根據業內人士的透露,每制定一個公共衛生國家標準,至少需要2萬-3萬元,但現在每個項目只能拿到 5000多元,個別的能拿到2萬元。這與發達國家,如歐美把公共衛生預防放在第一位大相徑庭。
此外,我國的一些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還有不一致的地方。即在食品衛生和產品質量上多強調國情和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或多或少在標準中落后先進國家一大截。比如殺蟲劑標準,在谷物、水果、蔬菜的某些種類的殺蟲劑殘留限量上,我國的標準要比歐盟和美國高出10倍或更高。因此,以保鮮膜標準為契機,逐步建立與國際相接軌或領先的食品衛生標準將是一個重要的任務。
此外,國家質量檢查總局公布調查結果的同時,并未公開市面上銷售的涉嫌致癌PVC保鮮膜品牌,也是一個遺憾。事實上,有關保鮮膜的三種分類術語 --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以及其中所含的成分,都是一些化學術語,即便是把這些成分寫在包裝袋上,普通消費者也不容易弄得清楚所購商品是否含有害成分。這實際上對質檢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們加大監察力度,替老百姓把好食品生產第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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