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超市“保鮮”換掉PVC膜
2005-10-27 15:39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PE材質的保鮮膜代替了PVC保鮮膜 上海一生產廠家正在研究召回方案
沈城部分超市PVC保鮮膜使用緊急剎車。同時,國內已有PVC保鮮膜生產企業考慮對產品進行召回。
昨日,上?な歉叻肿硬牧嫌邢薰旧a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正在研究PVC保鮮膜召回方案。
沈城超市難覓PVC保鮮膜
昨日,記者在皇姑區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蔬菜、水果等產品均使用保鮮膜進行包裝,熟食、肉類等食品也部分使用了保鮮膜。
該超市生鮮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這里均使用了PE材料的保鮮膜,而在該超市銷售的保鮮膜貨架中,記者也看到這里銷售的居民家用保鮮膜也均為PE材料的。
該超市公關部的常女士向記者證實,盡管質檢總局規定某些范圍內可以使用PVC保鮮膜進行包裝,但超市干脆全換成PE保鮮膜。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6家大型超市,商家均拿出證明解釋,用來包裝蔬菜、水果和熟食制品的保鮮膜都用上了PE材質的。
考慮對PVC保鮮膜召回
“過去確實有很多超市在包裝時使用了PVC保鮮膜,這種保鮮膜的用量也不小。”昨日,沈城一家超市業內知情人士向記者。
據其介紹,前一階段,沈城超市所使用的PVC保鮮膜多為大卷包裝,一卷成本在10元左右。但現在換成PE保鮮膜,超市的包裝成本一下子就上升了好幾倍。
在采訪中,雖然有商家表示沒使用過PVC保鮮膜,但記者從上?な巧蜿柎砩烫幍弥,國內不少知名超市都曾是他們的客戶,對PVC保鮮膜的用量很大,最近這些超市已經不再要貨了。昨日下午,記者致電上?な枪荆渖a部一趙姓負責人透露,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工作人員正在公司檢查,并與公司領導研究產品召回方案。
該負責人說,上?な巧a保鮮膜時沒有添加DEHA,而使用的增塑劑是DUI,這里可能含有少量DEHA成分。
回顧
保鮮膜事件13日
10月13日 有媒體報道,日韓PVC食品保鮮膜大舉進入中國。有關專家介紹,PVC食品保鮮膜隨食物進入人體后,有致癌作用。
10月14日 保鮮膜事件開始引起關注。
10月15日 PVC保鮮膜的調查開始深入至生產企業。業內人士表示,PVC膜只有在加熱的情況下可能釋放出致癌物質。
10月16日 某生產企業的日方代表表示,中國并沒有禁止生產PVC膜。但一生產商表示,禁用范圍是工業包裝,而非食品包裝。
10月17日 北京市食品辦有關人士表示,將對超市保鮮膜產品進行綜合性評估。
10月18日 衛生部一位官員表示:“中國目前還沒有完備的保鮮膜衛生標準。”而衛生部的另一位官員稱:“最新的標準近日將在國家衛生部網站公布。”
10月19日 北京食品安全辦會議與會代表達成共識:中國應禁止在PVC保鮮膜中加入DEHA。北京、上海開始對保鮮膜展開調查。10月20日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稱:將對PVC保鮮膜進行抽檢并發出消費提示。
10月21日 衛生部第一次明確表態:按照國家標準生產的PVC保鮮膜對人體無害。
10月22日 各地超市開始更換所有PVC保鮮膜,上海一家生產企業接受抽檢。
10月23日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稱,將對超市銷售的保鮮膜進行抽樣檢測,并制定新的PVC保鮮膜標準。
10月24日 關于食品安全的反思成為PVC保鮮膜事件引發的又一深層次思考。
10月25日 國家質檢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將采取禁止企業在生產PVC保鮮膜時使用DEHA等措施。質檢總局將加強對食品保鮮膜各個環節的監管。本報綜合
評論
致癌保鮮膜多天恐慌行政慢半拍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的古訓看來并沒有在食品安全領域發揮多大作用,在老百姓翹首以盼權威說法的急切目光中,行政效能慢半拍的頑癥一直治而不愈。從蘇丹紅、三氯生到甲醛,歷次風波莫不如此,悲哀的是,這次的“癌膜”事件仍然照例落入窠臼。
恐慌起于食品包裝保鮮膜致癌的報道,并在大江南北引起軒然大波。傳媒唱了一段時間主角之后,終于有了說法,在高層領導的督促下,“PVC保鮮膜新的國家標準”將“盡快制定”。此時,群眾已在對“癌膜”的焦慮和不安中度過數個日夜,而“盡快”顯然也還需要一定時間。
高效行政的政府部門必須具有兩個特質:一是要有為民服務的觀念,二是要有主動攬責的行動。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后者是前者的體現,從執政為民和監管市場的角度,主動作為是一個基本的要求。
遇事拖延、推諉繼而瀆職、失職的現象之所以難以消除,緣自一種惰性,更由于其籠統性、隱性存在而成為效能建設難題。目前一些地方如昆明、太原出臺了“行政不作為問責辦法”,建立追究不作為的責任機制,也是一項非常復雜的長期工程,重要的是,如果一個系統的內部機器生銹了,只有外力的推動才能促其正常運轉,那么這種來自外力的體制,就顯得非常重要。這種體制安排,從一個角度說,就是行政問責制。
群眾利益無小事,看來不僅“有關部門”應該好好補上“執政為民”這一課,而且“有關部門”的監督機構適時也有必要動用“問責制”,好好治一治行政效能低下甚至不作為的頑癥。當然,“癌膜”事件是否屬于行政不作為,筆者不敢妄下斷語,因為這是其他“有關部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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