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 油墨、瓦楞紙板、標簽上榜
2007-06-23 00:00 來源:科印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傳聞已久的出口退稅調整政策近日塵埃落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此次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取消了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二是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三是將10項商品的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政策。
財政部負責人表示,此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后,出口退稅率結構由原17%、13%、11%、8%和5%五檔調整為17%、13%、11%、9%和5%五檔。
此次出口退稅率調整,雖然早在出口企業預料之中,但牽涉范圍之廣,依然引人矚目。受影響的企業應該盡快采取應對之策。
一些企業坦言,這次調整將帶來一次出口企業大洗牌,對于中國建立健康的出口秩序有好處。此次調整影響最大的是小型出口公司,有些公司這幾年專門壓價惡性競銷,其利潤只是來自幾個點的退稅,甚至專做一些損害環境損害長遠利益的出口生意,在政策不斷打壓下,這些公司將難逃關門厄運。而對于專業做某一類產品出口的小公司來說,新政策也是雪上加霜。
涉及印刷及相關行業的產品包括:黑色印刷油墨〔不論是否固體或濃縮〕、其他印刷油墨〔不論是否固體或濃縮〕、紙或紙板制的盒子、袋子及夾子〔內裝各種紙制文具的〕、瓦楞紙或紙板制的箱、盒、匣、紙或紙板印制的各種標簽、紙或紙板制的其他各種標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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