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家電農資不合格,100%召回
2007-09-01 00:00 來源:南京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到今年底,全市縣城以上的食品市場、超市、大中型食品商店,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家電、食品、農資等不合格重點商品100%實行召回、退市下架制度。昨天,我市召開專門會議,全面部署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據了解,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規定,涉及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已售出家電、食品、農資等重點商品,均列入不合格商品(食品)召回范圍。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已售商品必須立即召回:在企業自查中被認定為有問題的;在有關職能部門執法檢查中和商品抽查中,被認為必須立即召回的;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或因質量問題造成人身傷害的;經營單位認為應該被召回的。
“例如,產品外包裝標注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應有外包裝而沒有外包裝的,應有安全性能標注和警示標識而沒有的,都是應當被立即召回的產品。”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人解釋說。
自即日起,我市經營食品的市場(超市)和市場內的經營者,將實行流通領域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都是經營者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的證件。”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說,與此同時,應索取的證明食品質量及來源的票證還有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票據,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證明,強制性認證證書等。
據悉,今后,經營食品以及食用農產品、藥品等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產品的銷售者,還必須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應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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