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明確個人進出境免稅攜帶印刷及音像品數量
2007-09-26 00: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從海關總署獲悉:近日出臺的《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對個人可免稅攜帶進出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數量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如果超出了這些數量,但是仍在合理數量以內,海關將對超出部分予以征稅放行。
但是,如果數量超出了一定界限,將被認為是貨物進口,海關將對全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