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城酒類包裝難尋“警示語”
2007-12-04 00:00 來源:東北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10月1日起實施
10月1日起,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飲料酒(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標簽上必須標示酒名稱、配料清單、警示語等相關產品內容。然而,記者昨日走訪市場時發現,目前市場上標有“警示語”的酒太難尋,而了解這一新規的市民更是少之又少。
3日上午,記者在齊市的一些超市看到,酒類貨架子上各種白酒、葡萄酒、啤酒等應有盡有,但在葡萄酒的貨架上沒找到一瓶有“警示語”的葡萄酒。在上百種白酒的貨架上也只發現了有3個牌子的4種白酒上標有警示語,52度杜康九年陳釀酒的外包裝盒左側下面標有一行小字“過量飲酒有害健康”;38度龍江龍五年陳釀和52度龍江龍十二年陳釀外包裝盒側面下標有“敬告消費者:過量飲酒有害健康”的字樣。
記者隨機采訪了正在購物的幾位市民,當記者詢問他們是否知道10月1日后酒類產品要標注“警示語”的規定時,都說不知道。市民宋先生說,酒瓶子在自己手里,喝多喝少全在你自己把握,喝酒的人都知道喝多了不好,可一喝起來就什么都忘了,如果酒包裝上有這樣的標注更好,像香煙上不都有這樣的提示語嗎,這是一種很好的提醒。
采訪中,某超市營業員告訴記者,現在貨價上的酒都是以前上的貨,酒類保質期長,只有等再上新貨的時候才會有更多的標有“警示語”的酒,因此,如果消費者想買到標注有“警示語”的酒,可能還要等上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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