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O6鉛?eh諎漳
2006-02-28 08:23 來源:-璃Q 責編:-Np7臦
春節前,朋友來訪,拎一盒茶葉,沉甸甸的,包裝相當豪華。外面是一只厚厚的牛皮袋子,袋子里裝一個襯著黃色綢布的精制木盒,木盒里有兩個非常漂亮繪有龍的圖案的陶罐,一稱,足足8斤,而陶罐里的茶葉卻很一般。如此華而不實,令人唏噓!
其實,重視商品包裝本身并沒有錯,關鍵是不要走樣、走極端。大家都記得,我們曾經因為不注重包裝,優質的中國商品顯得土里土氣,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賣不出好價錢。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在和國際接軌的過程中,聰明的國人很快改變了“好酒不怕巷子深”的傳統觀念,學會了用精美的設計、漂亮的包裝,讓優質商品更吸引人。
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和消費能力不斷提高,許多商品包裝迅速從簡陋走向豪華、超豪華,近年來甚至出現了盒子比禮品貴、茶葉比茶罐賤的種種華而不實、“形式大于內容”的怪現象。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浪費了大量寶貴的資源。加上有些可以回收利用的包裝物,沒有得到回收利用,有的可以再生利用的沒有得到再生利用,本來可以創造價值的資源,卻成了污染環境的垃圾。資料顯示,在全國每年的城市固體廢物中,包裝物占到了30%。北京市每年產生近300萬噸垃圾,其中60噸為可以減少的過度包裝物。在我國,包裝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已成為僅次于水質污染、海洋湖泊和空氣污染后的第四大污染源。過度包裝帶來的問題,是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時候了。
如何遏制過度包裝?許多國家都從環境保護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以重典乃至立法來施治。我國消費者協會也曾明確指出,只要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為“商業欺詐”。然而這類規則的威力十分有限,剛性遠遠不夠。已經頒布實施的《環境保護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國家大法,為保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保證。但是,目前與其相配套的、結合行業實際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完善。執行起來,往往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一陣風或者一場“戰役”過后,問題照舊;或者這個行業、某種商品的過度包裝問題遏制住了,其他行業、其他商品問題依舊。
2005年6月,溫家寶總理在全國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事關現代化建設進程和國家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福祉和根本利益,事關中華民族生存和長遠發展。同年7月6日《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研究實施節約包裝材料的政策措施”。因此,首先應當盡快制定出臺一套專門治理過度包裝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綠色包裝運行機制,區別不同重點行業,制訂包裝“過度”標準,從質量、材料、體積上加以規范和約束,從源頭上限制過度包裝和欺詐性包裝。其次,應當利用稅收杠桿調整企業利益與公眾利益的關系,從經濟的層面對包裝強制“瘦身”。讓企業有章可循,讓執法部門有法可依,讓消費者明白消費。第三,應當明確包裝廢棄物的回收指標,建立全社會對包裝廢棄物的回收機制,以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徹底杜絕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廢棄物垃圾公害。
惟其如此,才是遏制過度包裝,杜絕資源浪費的根本之策。
其實,重視商品包裝本身并沒有錯,關鍵是不要走樣、走極端。大家都記得,我們曾經因為不注重包裝,優質的中國商品顯得土里土氣,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賣不出好價錢。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在和國際接軌的過程中,聰明的國人很快改變了“好酒不怕巷子深”的傳統觀念,學會了用精美的設計、漂亮的包裝,讓優質商品更吸引人。
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和消費能力不斷提高,許多商品包裝迅速從簡陋走向豪華、超豪華,近年來甚至出現了盒子比禮品貴、茶葉比茶罐賤的種種華而不實、“形式大于內容”的怪現象。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浪費了大量寶貴的資源。加上有些可以回收利用的包裝物,沒有得到回收利用,有的可以再生利用的沒有得到再生利用,本來可以創造價值的資源,卻成了污染環境的垃圾。資料顯示,在全國每年的城市固體廢物中,包裝物占到了30%。北京市每年產生近300萬噸垃圾,其中60噸為可以減少的過度包裝物。在我國,包裝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已成為僅次于水質污染、海洋湖泊和空氣污染后的第四大污染源。過度包裝帶來的問題,是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時候了。
如何遏制過度包裝?許多國家都從環境保護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以重典乃至立法來施治。我國消費者協會也曾明確指出,只要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為“商業欺詐”。然而這類規則的威力十分有限,剛性遠遠不夠。已經頒布實施的《環境保護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國家大法,為保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保證。但是,目前與其相配套的、結合行業實際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完善。執行起來,往往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一陣風或者一場“戰役”過后,問題照舊;或者這個行業、某種商品的過度包裝問題遏制住了,其他行業、其他商品問題依舊。
2005年6月,溫家寶總理在全國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事關現代化建設進程和國家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福祉和根本利益,事關中華民族生存和長遠發展。同年7月6日《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研究實施節約包裝材料的政策措施”。因此,首先應當盡快制定出臺一套專門治理過度包裝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綠色包裝運行機制,區別不同重點行業,制訂包裝“過度”標準,從質量、材料、體積上加以規范和約束,從源頭上限制過度包裝和欺詐性包裝。其次,應當利用稅收杠桿調整企業利益與公眾利益的關系,從經濟的層面對包裝強制“瘦身”。讓企業有章可循,讓執法部門有法可依,讓消費者明白消費。第三,應當明確包裝廢棄物的回收指標,建立全社會對包裝廢棄物的回收機制,以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徹底杜絕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廢棄物垃圾公害。
惟其如此,才是遏制過度包裝,杜絕資源浪費的根本之策。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