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刷品廣告今起不能隨便印
2005-07-15 00:00 來源:中新上海網 責編:sll
上海市民曾在地鐵商場等處可拿到的印刷品廣告,從今天起不能再隨意印制。記者日前從上海市工商局召開的印刷品廣告管理會議上獲悉,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最新發布的《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發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公司在注冊名稱、注冊資本、注冊年限以及廣告制作上都將實施新規定。
市工商局官員表示,目前已取得經營權的企業申請繼續經營的,必須在明年3月31日前進行重新登記。并在一年過渡期內做好增資、改名等自我完善行為,否則將失去經營此類廣告的資格。而沒有經營資格的企業一旦被查出,將被處以違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
據了解,長期以來,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一般在酒店、賓館、商場、樓宇中散發。因為印刷精美、商品信息豐富、攜帶方便等特點,受到了市民的歡迎。但是隨著發布數量增加,許多未登記的公司紛紛加入了印制的隊伍,而廣告中也出現了許多不規范地方:有的內容虛假,有的全部是外文,有的甚至印有目錄、編輯等。新規定實施后,將有利于這一狀況的迅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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