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包裝須有QS標志 新標準8月底起施行
2007-01-17 00:00 來源:煙臺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記者日前從煙臺市質監局獲悉,從今年8月底起,煙臺市質監部門將對食品用塑料包裝等產品進行查處。這意味著,此后食品用塑料包裝等產品若無“QS”質量安全標志,將不得上市。
去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正式頒布了《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 正式啟動了有關產品市場準入工作。從今年8月底起,已經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可正常生產;已提出審查申請但還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在產品上標明“試制品”,其產品送指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才可以出廠銷售。
何謂“QS”安全認證標志
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生產食品企業必須獲得國家頒發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否則不得生產食品。二、強制檢驗制度。生產食品的企業對其產品必須自檢,檢驗合格方可出廠,質監部門對獲證企業產品實行定期監督檢驗,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實行加嚴檢驗。三、QS標志制度。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產品包裝上使用QS標志。
QS標志只是實行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的一個方面,它代表三個內容:
企業聲明。該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該產品經過國家核定,有市場準入資格。
企業證明。這個產品是經過檢驗合格的產品。
企業承諾。食用該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消費者在購買產品的時候只要購買加貼有QS標志的產品,就是獲得國家認定的放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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