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標準與國際不接軌的深層原因
2005-10-27 15:18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10月2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新聞,對44種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鮮膜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全部符合國家標準以及1991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 (CAC)公布的要求。但是,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裝的PVC保鮮膜含有不被國家相關標準允許使用的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劑,這類保鮮膜遇上油脂或高溫時(超過100攝氏度),增塑劑容易釋放出來,隨食物進入人體后對健康帶來影響。同時,鑒于如上情況,質檢總局將采取措施,禁止企業在生產PVC保鮮膜時使用DEHA等,確保消費者身體健康。
從10月13日媒體報道保鮮膜有致癌嫌疑的消息,到10月25日質檢總局公布調查結果,職能部門反應迅速,體現出對消費者健康負責的態度,值得褒揚。但是,對保鮮膜事件進行深入思考,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迄今,能明確的一個答案就是,一些聚氯乙烯(PVC)中含有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劑成分,才是容易導致有害健康的成分。說實話,有關保鮮膜的三種分類術語以及其中所含的成分,都是一些化學術語,即便是把這些成分寫在包裝袋上,普通消費者也不容易弄得清楚,分辨明白。那么,一方面,建議相關部門要求生產廠家在包裝袋上注明各種成分有益還是有害的解釋,能讓老百姓所理解,或使用更通俗的術語。另一方面,因為大多消費者對相關化學知識欠缺,分不清各種成分的利害,這實際上對職能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能夠加大監察力度,替老百姓把好食品衛生和安全第一關。
保鮮膜事件還反映了我國食品安全的一個軟肋:與國際標準相比滯后和不一致。從不粘鍋的特富龍致癌、三氯生致癌、炸薯條含致癌成分到現在的保鮮膜致癌風波,似乎在沿襲著這樣的運行曲線:出現問題———引起關注———重新修改和完善相應的法規。而在國際貿易中,與國際標準的不一致,同樣是容易讓國外的某些有缺陷甚至影響消費者健康的商品乘虛而入。正如以前日商為其汽車缺陷辯護說中方沒有汽車召回制度一樣,這次日方同樣回復,中國并沒有禁止生產PVC 膜。
據報道,質檢總局已在著手完善食品保鮮膜產品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對我國現行的25項食品包裝材料衛生國家標準修訂工作進行安排,力爭在較短時間內完成全部修訂工作。同時,中國檢驗檢疫科學院已研究制定了食品保鮮膜中DEHA的檢測方法,質檢總局將于近期作為國家標準頒布。這無疑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途徑。
進一步追究,我國食品衛生標準與國際不接軌的深層原因還在于“重治療,輕預防”的觀念。正因為如此,我國在公共衛生和預防上的資金不到位,以致該下大工夫大本錢來制定各種公共衛生標準的科學實驗和研究而捉襟見肘。比如,根據業內人士透露,每制定一個國家標準,至少需要2萬-3萬元,但現在每個項目只能拿到5000多元,個別的能拿到2萬元。這顯然無法滿足日益發展著的食品安全形勢的需要。
此外,我國的一些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還有不一致的地方。即在食品衛生和產品質量上多強調國情和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或多或少在標準中落后先進國家一大截。比如殺蟲劑標準,在谷物、水果、蔬菜的某些種類的殺蟲劑殘留限量上,我國的標準要比歐盟和美國高出10倍或更高。因此,以保鮮膜標準為契機,逐步建立與國際相接軌或領先的食品衛生標準,將是一個重要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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