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企業裁員超20人或10%以上須提前說明
2009-02-12 00:00 來源:天津印刷網 責編:羅鵬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就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下發通知。對各地做好就業工作提出六大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緊密結合實施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措施,千方百計擴大就業;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就業;切實做好重點人群的就業工作,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幫助更多的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廣泛動員全社會共同做好就業工作。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
國發〔200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進一步蔓延,新增就業難度加大,勞動者失業風險增加。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全方位促進就業增長,穩定就業局勢,對維護社會穩定,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就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的就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緊密結合實施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措施,千方百計擴大就業
(一)切實把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確保就業形勢基本穩定。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調動企業、勞動者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促進就業再就業。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與就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在實施宏觀經濟調控、經濟結構調整以及安排主要產業布局和重大項目時,優先考慮對擴大就業的影響。將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結合,將幫扶困難企業與穩定就業崗位相結合,著重做好企業職工穩定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民工流動就業和復員轉業軍人安置就業工作。
(二)發揮好政府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在落實中央擴大內需重大決策,安排政府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時,要把就業崗位增加和人力資源配置作為其重要內容。項目實施方案中,要明確擴大就業的具體安排,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等群體就業,并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項目開工建設時,同步啟動對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在國家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盡可能吸納農村勞動者就地就近就業。鼓勵農林水利、國土整治、生態環保等工程建設實行以工代賑。
(三)推進產業結構升級與扶持就業創業相協調。在制訂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時,既要注重發展資本技術和知識密集型產業,又要積極支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產業結構體系。完善鼓勵發展輕工、紡織、建筑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財稅、金融等扶持政策,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競爭優勢,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四)大力發展中小企業,保護和提高中小企業吸納就業的能力。落實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強融資和擔保服務,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為企業發展提供政策、信息、技術咨詢等專項服務,著力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問題,切實發揮中小企業吸納就業的主體作用。
(五)充分發揮服務業吸納就業的優勢。大力發展具有增長潛力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服務業新領域和新門路,重點開發養老服務、醫護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物業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支持動漫、創意、租賃、家政和農業技術推廣、農用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等服務業發展。充分利用新建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等的配套服務擴大就業。著力突破制約服務業發展的體制障礙,放寬服務業準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服務業在擴大就業中發揮更大作用。
(六)最大限度拓展農村勞動力就業渠道。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力度,大力發展縣域經濟,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扶持農產品精深加工和銷售,支持農村中小企業發展,鼓勵農民聯合創辦經濟實體,拓展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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