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工業部機械工業專利管理工作暫行規定
2007-05-17 00:00 來源:中國法律法規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一、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加強對機械工業專利工作的管理,鼓勵發明創造,促進技術進步,特制訂本暫行規定。
二、專利管理機構
第二條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84)國專發計字130號《關于在全國設置專利工作機構的通知》,機械工業部設專利管理處,統一管理機械工業專利工作。專利管理處設在部科技情報所,業務工作由部科技司領導,并受中國專利局的指導,主要任務是:
。保M織制訂機械工業部系統的專利工作規劃、計劃,協調專利工作;
。玻芾頇C械工業企、事業單位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決定對專利的計劃實施;
。常{處專利糾紛;
。矗畢f同部有關業務歸口部門管理機械工業許可證貿易和技術引進中的專利工作;
。担撠熃M織專利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利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
。叮畾w口管理機械工業系統的專利服務機構;
。罚梢幎ǖ膽蓪@芾頇C關完成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級機械工業管理部門、部直屬單位,大中型企業要將專利工作納入科技管理體系,在科技管理部門下設專利管理人員,有條件的單位也可以設立管理機構,部直屬單位的專利管理機構成立后,應向部專利管理處備案。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